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审批

审批依据:《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汽车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渝办发[1999]71号)。

审批条件:

1、申办加气站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加气站必须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

3、必须拥有足够的具有出让土地性质的建设用地。

4、建设站点必须符合全市加气站总体规划要求,并满足相关规范的安全环保条件。

5、有足够的气源条件。

申报材料:

1、建站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银行的资信证明。

审批程序:

1、业主单位首先落实建站地块。

2、到规划及消防部门了解选择的站点是否满足建站条件。

3、向市经委提出书面申请(在主城以外的区县建站,向区县经委提出申请,由区县经委转报市经委)。

4、市经委按照全市CNG加气站的总体规划及行业发展计划,根据全市的供气情况,对申报的站点组织有关部门现场评审。

5、对满足条件的,给予同意建站的批复;不满足条件的,不予批复,并说明理由。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主办机构:市经委经济运行局,6389747163898946

受理部门: 市经委办公室行政审批窗口    

    : 63899421    

    : 63898444  

监督部门: 市经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63899876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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