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区县经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主城区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搬迁鼓励政策的会议纪要》(2002-19),以及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主城区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搬迁企业人员安置等问题的通知》(渝经发〔2007〕13号)文中“搬迁新组建或更名企业享受有关搬迁鼓励政策”精神,同意重庆华润徽章有限责任公司的搬迁更名企业重庆泰天玻璃有限公司享受市政府渝办发〔2006〕138号文明确的重庆华润徽章有限责任公司享受的相关搬迁鼓励政策。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搬迁 政策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