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举办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渝经煤安〔2008〕62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重庆市能投集团公司,各煤矿技术服务机构:

为了使我市2008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重庆市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办法》和市经委《关于加强和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渝经煤安〔2008〕57号)的要求,决定对参加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

通过系统培训学习,使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业务人员熟悉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技术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了解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掌握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操作规范,提高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质量,摸清煤矿瓦斯来源,客观地、科学地确定煤矿瓦斯等级。

二、培训内容
      1.
国家制定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规范、市政府有关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具体要求;
      2.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知识;
      3.
瓦斯检测仪、风表等测量仪器仪表的使用管理方法;

4.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制作要求;
       5.
考试

三、培训对象

1.各煤矿技术服务机构参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全体业务人员;

2.市能投集团所属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检测人员(对内服务),委托市能投集团组织开展培训。

      四、培训地点
     
重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中梁山田坝村32幢。

报到地点:重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办公楼。
     
五、培训时间及安排

本次培训共举办两期培训班。
      
第一期:200871116日,710日报到。
     
第二期: 2008年7月14—19日,713日报到。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食宿费用自理。

七、其它事项

1.本次举办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人员培训班在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后将发放培训合格证,该合格证同时作为我市2008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从业资格证。

2.请各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重庆能投集团公司、各煤矿技术服务机构要认真组织,落实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重庆经济委员会 煤炭安全生产处

联系人:杜泽水 63896944(办)

                  13509414861(手机)

  重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联系人:邹小平  郑玮  联系电话:65259270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瓦斯等级△  鉴定  培训  通知

抄送: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协,重庆煤矿培训中心。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87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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