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科工综合〔2012〕7号
重庆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年重庆市国防科技工业安全
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央在渝军工企事业单位、地方军工电子企业:
现将《2012年重庆市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2012年重庆市国防科技工业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2年是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工作》的关键一年,重庆市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和重庆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需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防科工局2012年国防科技工业生产工作要点》,确保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扎实推进“科技兴安,本质安全”发展战略,继续抓好“四项重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以减少事故总量、遏制亡人事故发生为工作目标,全力促进我市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驾护航。
一、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各军工单位要继续深入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为进一步加强军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和法律保证。要按照本单位“十二五”期间的安全生产发展思路和工作目标,把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本单位的年度工作任务中。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重庆市安委会和重庆市国防科工办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订本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构建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
重庆市国防科工办与西南兵工局、重庆船舶工业公司、重庆声光电公司和在渝各军工单位为联系对象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和《关于推进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渝经信安全﹝2010﹞11号),认真落实军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在渝军工企业必须自主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在安全的状况下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各类人员。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行动,制定各行业行动实施意见,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零事故、零死亡、零伤害”活动。逐级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年度任务,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在渝各军工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安全监管人员要配齐、装备要达标,组织教育培训提高监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监管能力。结合安全生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积极探索新体制下的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水平。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强化干部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规范事故统计报告和应急处置程序,加快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格局。同时,重庆市国防科工办将加强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生产安全保密司的联系,争取更多的指导和支持。逐步建立行业专家咨询支撑队伍,加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咨询研究和生产安全事故技术分析,促进科学管理。
四、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重点督查
依据《国防科工局关于地方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国防科工办将联合西南兵工局、重庆船舶工业公司和重庆生光电公司对在渝军工企事业单位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对重点军工企业每年两次以上,对其它军工单位检查每年至少1次。二季度、重庆雨季到来,在渝各军工企业特别是长江沿线的企业务必对防暴雨、防滑坡、防泥石流等安全防范措施进行重点自查和整改完善;三季度是重庆的高温季节,在渝军工单位特别是重点军工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安全设施、特别是的火功区的防火灾、防雷击、防中暑等设施进行重点自查和整改完善。重庆市国防科工办将根据季节特点和上级要求对军工企业进行重点抽查和督查。
五、开展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各单位要加大力度,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认真落实岗位日查、班组周查、车间月查、单位季查的“四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登记。要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隐患整改领导责任,落实隐患整改计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继续推进“生产安全闭环管理、杜绝违章作业、开展一线车间班组安全达标、签订各层级零死亡责任状”等四项重点工作。军工科研生产从设计、试验、生产、运输、储存、销毁等各环节都要做到绝对闭环安全,建立各种制度、加强检查督促,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
六、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
重庆市国防科工办将在国家国防科工局的领导下,按照《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事故,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吸取教训,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各企事业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事故发生后,要按照规定立即向各自的集团总公司、地区部和重庆市国防科工办报告事故情况,严禁虚报、瞒报、迟报和漏报。
七、深化火工产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重庆市的军工企业火工产品较多,一直是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关键。火工产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在渝军工企业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整改了一大批隐患,专项整治初见成效。今年要继续把火工产品专项整治作为重点,认真抓好行政监管、专家巡查和公司督查、督导工作,要求企业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做到合理组织生产,严禁超员超量突击生产和超量储存火工危险品,严禁同一时间内在同一危险作业场所出现科研、生产交叉并行的情况。对于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和资金投入,及早完成整改,确保生产安全进行。各企业要在挖掘自身潜力,加大技改投入的同时,积极筹措安全改造资金,对军品生产区、库房区进行全面安全改造,有效解决设备设施老化的问题;在技术改造未进行之前,要严格按照有关作业规程、军品生产及管理规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对生产区、库存区的控制和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大力弘扬军工安全生产核心价值观
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国防科工局和重庆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开展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为核心价值观的安全生产理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简报、网络、媒体以及工会、共青团、协会等群团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逐步形成军工安全生产文化理念,努力营造具有军工特色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
主题词:军工 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国防科工局,市安监局、工业安全处。
重庆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2012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