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编制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一、 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及内容
机构职能类信息 公文类信息 日常工作类信息 规划计划类信息 行政许可及审批类信息 便民服务类信息 互动交流类信息 其他信息
2、 公开形式 (1)通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网(www.cqei.gov.cn)进行公开。 (2)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务信息。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3、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委的信息(主动公开以外),可以向本委申请获取,本委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具体方式见申请公开。 本委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三、 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组织投诉。监督电话:63899973 也可以通过公开信箱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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