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促进区县工业经济发展;负责拟定全市工业园区发展战略规划和起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受理各区县(市)设立特色工业园区的申请,审查其规划建设方案,经市特色工业园区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负责工业园区的经济运行和建设情况的统计及考核评比;负责进入特色工业园区企业的备案及享受有关税费等优惠政策的审核,协调工业园区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组织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和“退二进三”项目的对接;负责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区县经济的协调发展;负责区县的担保、典当、融资、产权交易等综合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全市典当行业管理和全市信用担保行业的指导管理;组织协调三峡库区搬迁企业的发展和结构调整;组织工业园区、典当和信用担保等方面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807室,联系电话:023-63899267

处    长:刘  风  电话:023-63899767

副 处 长:康  建  电话:023-63899286

副 处 长:朱晓渝  电话:023-63895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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