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人民政府:
贵府《关于对狗岩湾煤矿等六对矿井实施先关闭再异地新建的请示》(城府〔2008〕175号)收悉。经8月7日市煤矿整合办集体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城口县咸宜一煤矿、咸宜二煤矿、狗岩湾煤矿、兴国煤业有限公司、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河鱼畜牧煤厂等6对矿井实施先关闭再异地新建。新建矿井必须符合重庆市煤炭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
二、请抓紧作好新建矿井地质勘查等前期工作。
三、在取得新建矿井采矿权前,由县人民政府作出关闭煤矿的决定,明确关闭时间、关闭方式、关闭标准及处理遗留问题的责任主体等。
四、城口县不增加企业和矿井数。
二OO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