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狗岩湾煤矿等六对矿井实施先关闭再异地新建的复函
渝煤整合办〔2008〕51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

贵府《关于对狗岩湾煤矿等六对矿井实施先关闭再异地新建的请示》(城府〔2008175号)收悉。经87市煤矿整合办集体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城口县咸宜一煤矿、咸宜二煤矿、狗岩湾煤矿、兴国煤业有限公司、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河鱼畜牧煤厂等6对矿井实施先关闭再异地新建。新建矿井必须符合重庆市煤炭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

二、请抓紧作好新建矿井地质勘查等前期工作。

三、在取得新建矿井采矿权前,由县人民政府作出关闭煤矿的决定,明确关闭时间、关闭方式、关闭标准及处理遗留问题的责任主体等。

四、城口县不增加企业和矿井数。

 

 

 

 

OO八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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