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煤矿整合办:
你办《关于银和煤矿调整技改规模的请示》(涪煤整办发〔2008〕5号)收悉。经8月7日市煤矿整合办集体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涪陵区银和煤矿规划生产规模由4万吨/年调整为5万吨/年。
二、在渝府发〔2007〕128号文件规划基础上调增生产规模的矿井,由煤矿企业自行承担因地质工作程度低、资源储量可靠程度低而带来的投资风险。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