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家湾煤矿实行分区布置分期开采的复函
渝煤整合办函〔2008〕55号
 

 

 

 

 

 

武隆县人民政府:

贵府《关于报送曹家湾煤矿苦竹园煤矿权兴煤矿资源整合方案的请示》(武隆府〔200894号)收悉。经87市煤矿整合办集体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资源整合矿井曹家湾煤矿(由曹家湾煤矿、苦竹园煤矿、权兴煤矿整合)实行分区布置、分期开采,只允许一个区域同时生产。

二、必须在设计中明确开采顺序和接续时间,并加强生产和准备过程的监管。开采其中一个区域时,必须经县级煤矿监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接续区域的准备工作。开采完一个区域后,必须经县级煤矿监管部门审查批准,方可进入下一个区域开采。

   

 

OO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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