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未来的一项基本国策,写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根据“十一五”规划,我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为:2010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0%,化学需氧量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二氧化硫由2549万吨减少到2294万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均不得突破。
这一减排指标是“十一五”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而约束性指标配套了相应的公报制度和考核制度,被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指标纳入对各地区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对地方政府形成较强约束。
近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和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审议并原则通过《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草案)》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抓住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照明等应用面广、潜力大、见效快的关键领域,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要通过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进一步增强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型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未来在国家政策的强力推动下,相关行业将会受到重大影响。其中生产节能设备、材料的企业,由于政府的强制节能约束,有望迎来市场急剧扩张,考虑到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的间接经济效益以及经济增长带来的能源需求增加,我国的节能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迅速扩大,节能领域的上市公司将大大受益。
转自中国化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