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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我国金属硅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2008
年
8
月
14
日,美国商务部发布通知,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硅(硅)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并最终取消对部分公司的行政复审。
美国商务部裁定,江西港源硅业公司(
Jiangxi Gangyuan Silicon Industry
)已经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调查期内没有向美国销售涉案产品,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也撤回了对该公司的复审申请,因此,美国商务部决定取消对江西港源硅业公司的行政复审调查;中国普遍倾销幅度为
139.49%
,而由于湖南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Hunan Provincial Import& Export Group Co
)在此次行政复审中未给予合作,因此对其适用中国普遍倾销幅度。
2007
年
8
月
6
日,应美国环球冶金公司(
Globe Metal lurgical Inc.
)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金属硅(硅)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复审调查期为
2006
年
6
月
1
日~
2007
年
5
月
31
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
28046910
和
28046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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