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日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以下简称“限塑令”)和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执行两个月来,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在继续加强宣传发动的同时,对塑料袋生产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对商品零售场所积极进行执法检查,使“限塑令”的实施工作在我市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开好两个会印发两份资料继续抓好限塑宣传
我市一是召开主城各大市场、商场、超市负责人座谈会,继续深入贯彻“限塑令”和《办法》。明确了市场、商场、超市业主为限塑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在九月底前与辖区工商部门签订“限塑”责任书。主城45个超市、84个市场、28个商场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二是召开塑料购物袋经销商和市场、商场经营户代表座谈会,要求不购进、不销售、不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和不免费或变相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25个塑料购物袋经销商和68个市场经营者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在开好两个座谈会的基础上,一是印制了2万份“限塑”张贴公告,在全市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经营摊区进行了张贴。二是印发“限塑”宣传资料6万份,全市市场商品经营者基本人手一份。渝中、万州、江津、江北、沙坪坝、北碚、石柱、壁山等区、县局还采取制作“限塑”电视节目,出墙(板)报,制作宣传广告,张贴“限塑”标语,召开辖区市场、商场、超市负责人和经营者代表座谈会等形式继续广泛宣传“限塑”的目的意义和有关规定,限塑工作得到了广大市民和商品经营者的理解和支持。
二、全面开展对生产企业的摸底检查
市质监系统根据“限塑令”的要求于6月初印发了《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的通知》(渝质监发〔2008〕142)号文件,一是要求全系统各单位立即全面清查,掌握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底数、基本生产信息。二是下达了不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抽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63人次,检查有关塑料制品生产企业52家次,共抽检塑料购物袋产品13批次,检验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未查获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三是部署了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等违法行为。四是开展专项调研,针对塑料制品中可能添加双酚A和邻苯二甲酸酯等有毒有害物质,但现行国家标准中没有限量要求的情况,开展专项检验,根据检验情况拟向国家标准委专题报告。五是开办培训班向有关企业集中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和新修订的塑料购物袋三项国家标准。
三、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限塑令的贯彻落实
从6月1日到8月1日,市级有关部门先后派出20个“限塑检查组”对我市的商品零售场所执行“限塑令”和《办法》情况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采用处罚和帮助相结合的方法,拿出具体措施推进此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总体上看,大型商场、超市、药店、饮食场所等零售企业执行情况较好。由于企业准备充分、宣传到位,明码标价,执行的第一天就十分顺利,大多数消费者对此均表示理解、支持。农贸市场和部分小商场执行相对差一些,部分商品经营者仍有无偿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现象。经过有关部门2个月多月的整治,以学田湾农贸市场为代表的市内较大的农贸市场执行“限塑令”进步明显,工商部门正在市内大型农贸市场进行执行“限塑令”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广。
6月份主要做了五项工作,一是全市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318人(次),检查超市583个、市场1051个、商场225个,发出限塑整改通知书831份,收缴不合格塑料购物袋53380只。与此同时,市工商局还派出3个工作组对23个区县的“限塑”工作进行了督促、指导、检查。二是对塑料购物袋经销商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131户情况看,个别经销商仍在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并受到了依法查处。三是积极组织市场开办、经营单位或经批准的塑料购物袋经销商开展统一采购销售塑料购物袋的试点工作。四是督促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健全“限塑”的各项制度,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五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江北、巴南和万州区工商分局各查处一起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案件、罚没金额1.05万元。
7月以来,巴南、渝中、江津、壁山等区县局先后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限塑”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整治”方案,发出整改通知36份,整治效果明显。渝中、巴南、武隆、万州、黔江、江津、石柱、荣昌、綦江、万盛等区县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重点市场,重点地区开展了密集检查,收缴不合格塑料购物袋10多万只。渝中区、江北区、万州区局针对辖区市场、超市、商场多、塑料购物袋经销商多的特点,邀请市场业主和经营户代表参加,开展了限塑交叉检查。江北、沙坪坝、巴南、涪陵区局积极组织市场业主或塑料购物袋经销商开展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的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将在辖区内推广。根据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办法》的规定,万州、巴南区局分别对重庆市万州区家益百货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巴南区马王坪新村个体经营户梅来惠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分别处以2000.00元和500.00元罚款,在当地引起了反响,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实施“限塑令”取得明显成效
执行“限塑令”的当天,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量就明显下降。6月1日,新世纪超市北碚店共售出塑料购物袋1456个,过去大约是5000个左右,下降70.88%;重百超市北碚店共售出4893个,过去是10000个左右,下降51.07%;两店平均下降57.6%。执行《办法》10天,据重百超市公司(53家店)统计,6月1日前10天,超市共送出塑料购物袋125万个,6月1日后10天,超市共售出塑料购物袋63.2万个,使用量下降49.44%。8月初的统计结果是:5月份重百超市公司(53家店)送出塑料购物袋375.34万个,6月份售出塑料购物袋160.47万个、7月份售出154.56万个,6月份比5月份使用量下降57.25%,7月份比6月份下降3.68%;新世纪连锁公司5月份送出塑料购物袋750万个,6月份售出塑料购物袋250万个、7月份250万个,6月份比5月份使用量下降2/3,7月份和6月份使用量持平。根据市零售商协会对各大超市的调查,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后对超市的经营销售情况基本没有影响,销售收入同期保持正常水平。根据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统计,大约已有74.1%的居民自带菜篮子布袋子等购物容器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