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推荐报送2007年三峡库区重点工业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扶持三峡库区重点工业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200672号)精神,为实施“511”重点工业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工程,鼓励库区企业采取“大投资、大项目、大基地、大支柱、大企业”产业链的发展形式,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其在区域市场的调控能力,促进库区工业经济发展,现就推荐进入市培育支持的2007年重点工业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按照市委二届九次全会分类指导库区区县的原则,以库西、库中、库东三类地区分别确定入围的具体要求。库西指长寿、渝北、巴南、江津4区,库中指涪陵、丰都、忠县、万州、开县、云阳、武隆、石柱8区县,库东指巫山、奉节、巫溪3县。

(一)重点项目入围标准

1.投资大,带动强。“十一五”期间,库西、库中、库东区县(自治县、市)总投资分别为50亿元、10亿元、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并带动上游、下游产业链产值分别为50亿元、10亿元、1亿元以上。

2.就业容量大,安置移民多。库西、库中、库东区县(自治县、市)新增就业岗位分别为500人、300人、100人以上的工业项目,其中安置移民不低于新增就业岗位的20%

(二)重点企业入围标准

1.发展势头好,潜力大。2010年,库西、库中、库东区县(自治县、市)预计年销售收入分别为50亿元、10亿元、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2.发展基础好,符合产业定位。2005年,库西、库中、库东区县(自治县、市)年销售收入分别为5亿元、1亿元、0.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符合库区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产业定位。

3.就业容量大,安置移民多。“十一五”期间,库西、库中、库东区县(自治县、市)新增从业人员分别为500人、300人、100人以上的工业企业,其中安置移民不低于新增就业岗位的20%

二、工作程序

(一)区县经委在会商区县移民局等部门,并经区县政府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的推荐表(纸质件及电子件)于523日前报送我委库发办。

(二)我委牵头成立评审认定小组,召集市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和企业进行评审认定,并将确定为市级培育支持的库区重点工业项目和企业发文向社会公布。

(三)我委对市级培育支持的库区重点工业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认定公布后,根据变化情况每年重新核准一次。

三、扶持政策

对列入市级培育支持的2007年库区重点工业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信贷投放、新型工业化资金、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三峡优惠电等方面由市和区县共同给予优先支持。

联 系 人:胡少钦

联系电话:63897522(电话及传真) 58923861(小灵通)

E-mail:63608356@sohu.com

 

附件:1.重庆市三峡库区“511”培育工程重点工业项目推荐表

2.重庆市三峡库区“511培育工程重点工业企业推荐表

      (附件请到市经委网站“政务公开”的“表格下载”中下载)

 

 

二OO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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