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煤矿2008年1--9月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渝经煤安〔2008〕100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炭监管部门,重庆能投集团公司: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1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104号)要求,各区县全面贯彻全市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了煤矿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工作,现将今年1—9月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煤矿瓦斯事故情况
    1—9月,全市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9起,死亡41人,同比下降8起、多死亡4人,事故起数下降47%,死亡人数增加10.81%。前三季度共发生五起较大瓦斯事故,其中南川区高桥煤矿发生“1.18”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3人;万盛区油房煤矿发生“3.17”较大瓦斯突出事故,死亡6人,奉节县水码门煤矿发生“5.29”较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涛林煤矿发生“5.31”较大瓦斯窒息事故,死亡5人;梁平县新盛镇书马煤矿发生“9.20” 较大瓦斯窒息事故,死亡4人。
    二、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渝办发〔2008〕104号文件,今年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为20起,死亡62人。按此推算,前三季度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为15起,死亡47人。1—9月,全市煤矿瓦斯事故起数比控制指标减少6起,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减少6人,分别减少40%、 12.7%。
    (一)有瓦斯事故控制指标的綦江县、巫山县、忠县、巫溪县、合川区、长寿区、武隆县等7个区县没有发生瓦斯事故。
    (二)南川区、奉节县、万盛区、石柱县、云阳县、梁平县、垫江等7个区县(自治县)超过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三、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渝办发〔2008〕104号文件,今年全市煤矿瓦斯抽采目标为36500万立方米,利用目标为26500万立方米。根据各区县(自治县)、市能投集团公司统计,1—9月,全市累计抽采瓦斯28076.11万立方米,利用20276.18万立方米,利用率为72.21%,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76.92%和76.51%。
    (一)重庆市能投集团公司、南川区2个区县和企业完成了瓦斯抽采和利用进度目标。
    (二)綦江县、万盛区、合川区、渝北区等4个区县完成瓦斯抽采进度指标。
    (三)石柱县、北碚区等2个区县(自治县)没有完成抽采进度目标。
    (四)巫溪县瓦斯抽采和利用量为零。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总体看,今年1--9全市煤矿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有大幅度下降,死亡人数略有增加,上半年死亡人数超进度指标超进度指标4人,但较大瓦斯事故频发,全市煤矿瓦斯事故总体形势依然严峻。煤矿瓦斯抽采和利用完成情况因区县煤矿瓦斯抽采量增长不大,前三季度基本完成了全市煤矿瓦斯的抽采利用指标。为此,将第四季度煤矿瓦斯防治和瓦斯抽采利用的工作强调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全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重庆市能投集团公司要学习领会市政府在松藻召开的全市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8〕104号)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着力建设“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防治工作体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瓦斯防治的各项工作做好,努力完成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目标。
    (二)强化煤矿企业现场监管,有效遏制煤矿瓦斯事故。各煤矿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把瓦斯防治工作当成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重庆市能投集团公司要根据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实监管人员,建立制度,落实责任,深入现场,掌握实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坚决遏制较大瓦斯事故频繁发生的势头。
    (三)进一步做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各产煤区县、重庆市能投集团公司要认真落实渝办发〔2008〕104号文件提出的各项瓦斯抽采利用措施,努力完成分解下达的瓦斯抽采和利用指标。尤其是未完成计划进度的区县(自治县)煤炭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所辖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完善抽采系统,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进行有效抽采,确保我市今年的煤层瓦斯抽采量和利用量在2007年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的提高,从而确保全年目标的完成。
    (四)加大考核力度。对2008年各地区(企业)的煤矿瓦斯事故控制指标和瓦斯抽采利用指标的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体系中,严格进行考核。
 
    附件:2008年1-9月全市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指标完成情况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
 
 
 
主题词:瓦斯  指标  通报
抄送:重庆市安监局,重庆煤监局,重庆市煤协。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13日印发

附件:
 
2008年1―9月全市煤矿瓦斯抽采
利用指标控制情况
 
单位
全年目标
(万立方米)
1-9实际抽采利用量(万立方米)
1-9实际完成占全年百分比(%)
抽采量
利用量
抽采量
利用量
抽采
利用
市能投
集团公司
35200
26475
27126.03
20149.66
77.06
76.11
綦江县
260
0
219.48
0
84.41
0
万盛区
380
0
332.89
0
87.60
0
南川区
300
25
275.48
91.82
126.52
506.08
石柱县
150
0
43.78
0
29.19
0
合川区
50
0
39.25
0
78.50
0
北碚区
100
0
39.2
0
39.20
0
巫溪县
20
0
0
0
0
0
渝北区
40
0
28.42
0
71.05
0
合 计
36500
26500
28076.11
20276.18
76.92
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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